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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新能源和双碳政策简报(8月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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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及要闻
国家发改委:加强新型储能调用,运用分时电价/需求响应补贴等保障电力有序供应
8月1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蒋毅表示,面对迅速攀升的电力需求,加强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调用,推动“水火风光储”等各类电源形成合力。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提升顶峰能力,持续加强各类常规电源运行管理,统筹新能源发电支撑作用和火电兜底保障作用。积极通过电力中长期合同、现货市场、应急调度等方式开展跨省跨区电力调度。优化需求侧管理,坚持需求响应优先、节能节电助力、有序用电保底的原则,综合运用分时电价、需求响应补贴、虚拟电厂AI调度等方式,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有序供应。
当前,我国新能源技术、节能减排技术、污染控制技术已逐步走向国际先进水平,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设零碳园区,标志着我国绿色转型进程正在从单点创新向系统创新、标准创新迈进。这项工作意义在于:加快能源绿色转型。综合采用绿电直连直供、需求侧管理、科学配置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利用清洁低碳热能资源等方式,为提高新能源消纳比例探索新路径。
蒋毅还表示,今年以来,全国最高用电负荷已经连续四次创历史新高,最高达到15.08亿千瓦,较去年极值提高5700万千瓦,相当于一个福建省的用电负荷。
地方政策及要闻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上海市贯彻落实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8月5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上海市贯彻落实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政策解读提出,2025年6月1日(不含)前全容量并网的存量项目,最高按年度电量总规模的100%纳入机制电量,年度电量总规模原则上按照该项目近3年上网电量均值确定;机制电价统一为0.4155元/千瓦时。
存量项目电量规模:2025年6月1日(不含)前全容量并网的存量项目,电量规模妥善衔接现行具有保障性质的相关政策。鼓励新能源项目通过设备更新改造升级等方式提升竞争力,主动参与市场竞争。
机制电价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不高于本市燃煤基准价。
执行期限按照现行相关政策保障期限确定。
增量项目电量规模:2025年6月1日(含)后全容量并网的增量项目,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根据国家下达本市的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超出消纳责任权重的,次年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可适当减少;未完成的,次年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可适当增加。
机制电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项目自愿参与竞价形成,对成本差异大的按技术类型分类组织。
初期,本市各类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项目原则上统一竞价。竞价时按报价从低到高确定入选项目,机制电价原则上按入选项目最高报价确定、不高于竞价上限。
执行期限,按照同类项目回收初始投资的平均期限确定,起始时间按项目申报的投产时间确定入选时已投产的项目按入选时间确定。
增量项目竞价上下限。竞价上限由市价格主管部门考虑合理成本收益、绿色价值、电力市场供需形势、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初期可考虑新能源项目成本调查结果、新能源EPC市场报价、避免无序竞争等因素设定竞价下限。
2025年6月1日前已核准的竞争性配置海上光伏项目,机制电价为燃煤基准价,深远海项目、高成本光伏项目机制电价另行明确。
河南能源监管办印发《河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细则》
8月1日,河南能源监管办印发《河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细则》。文件提到,市场初期,独立储能实际调节速率不得高于50兆瓦/分钟。独立储能申报调频容量范围为额定容量的10%~15%。调峰辅助服务交易卖方暂定为燃煤机组、新型储能等。实时调峰交易采用“阶梯式”报价方式和价格机制,采用负荷率分段式报价,负荷率小于30%时,报价区间在300元/MWh-377.9元/MWh之间。
新型储能调峰辅助服务补偿费用计算周期为15分钟,补偿电量为其计算周期内参与电网调峰的储存电量,市场初期,按照“日前报价、实时出清”交易机制,补偿价格按照我省燃煤机组第一档调峰辅助服务交易结算价格公平出清,储能调峰补偿费用=补偿电量×补偿价格。
配建储能项目,通过技术改造满足独立储能项目同等技术条件和安全标准,可转为独立储能项目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涉及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的新型储能,原则上暂不转为独立储能,暂不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
负荷响应率低于50%时,本时段响应无效,不予补偿;负荷响应率在50%~130%之间时,按实际调峰贡献量乘以出清价格进行补偿;负荷响应率高于130%时,高于130%部分不予补偿。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7月29日,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新版《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共 21 章,分别是:总则、市场成员、市场构成与价格、中长期市场运营、现货市场运营、日前市场交易组织、可靠性机组组合及发电计划、日内市场交易组织、实时市场交易组织、辅助服务市场运营、零售市场运营、计量、市场结算、市场力行为监管、信息披露、风险防控、市场干预、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争议处理、法律责任、附则。
优化现货市场运行机制。面对山东电网新能源高比例接入(新能源装机占比已超过煤电装机)及“多光少风”的结构特点,为进一步适应电力平衡的波动性波动性与不确定性,日内市场常态化开市,每日 0 点至 24点、8 点至 24 点、15 点至 24 点三个时段定时出清,根据日内最新新能源预测优化灵活性资源出力,进一步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作用。
加强省内市场与省间市场衔接,推动构建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调整省内现货市场组织流程,增加省内日前市场预出清环节,衔接省内新能源参与省间电力外送,支撑构建多层次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完善经营主体参与市场方式。明确海量分布式新能源参与市场机制。山东电网分布式新能源装机规模 5929 万千瓦(占比总装机 23.87%),装机规模全国第一,规则明确分布式新能源可选择以直接报量报价、虚拟电厂聚合或作为价格接受者三种方式参与现货市场,在分时计量条件不具备前,明确其 96 点曲线的计量拟合规则,以满足结算要求。
进一步完善虚拟电厂分类和参与市场方式。虚拟电厂根据聚合资源类型分为分布式发电类、分布式储能类、负荷类,同一聚合单元所聚合资源应在同一节点上(现阶段为 220kV 节点)。
进一步明确储能参与调频市场和电能量市场的衔接机制,拓展独立储能应用场景,推动其分时复用,提升其利用效率。
增加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注册、交易组织、结算等条款表述。
综合考虑电网事故备用需求,抽水蓄能按电站预留事故备用水位、按机组全量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
广东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征求《珠海市电化学储能安全监管办法》意见
7月29日,广东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征求《珠海市电化学储能安全监管办法》意见,《办法》适用于行政区内建设(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额定功率不低于100千瓦或能量不低于100千瓦时的电化学储能的运行和监督管理。据统计,珠海市2025年电化学储能新增装机总量预计将在235MWh以上,超过历史总额。
锂离子电池储能单元不应设置在地下、半地下、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或人员密集区。
到货抽检应当委托具备储能专业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抽检选样要满足批次和产品一致性抽样要求,抽检结果应当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安全性能技术要求。
电化学储能业主(项目法人)、运维单位每半年要组织开展一次电解液泄漏处置、电池热失控、火灾等演练,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电化学储能不得使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但取得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的除外。
此前珠海市缺乏专门针对电化学储能的安全管理政策,本办法为首次制定。与以往零散的相关规定相比,本办法全面整合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要求,形成了系统、完整的管理体系,填补了珠海市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空白,在规划选址、项目备案、设计施工、并网运行等方面作出了更明确、更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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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加强新型储能调用,运用分时电价/需求响应补贴等保障电力有序供应
8月1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蒋毅表示,面对迅速攀升的电力需求,加强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调用,推动“水火风光储”等各类电源形成合力。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提升顶峰能力,持续加强各类常规电源运行管理,统筹新能源发电支撑作用和火电兜底保障作用。积极通过电力中长期合同、现货市场、应急调度等方式开展跨省跨区电力调度。优化需求侧管理,坚持需求响应优先、节能节电助力、有序用电保底的原则,综合运用分时电价、需求响应补贴、虚拟电厂AI调度等方式,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有序供应。
当前,我国新能源技术、节能减排技术、污染控制技术已逐步走向国际先进水平,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设零碳园区,标志着我国绿色转型进程正在从单点创新向系统创新、标准创新迈进。这项工作意义在于:加快能源绿色转型。综合采用绿电直连直供、需求侧管理、科学配置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利用清洁低碳热能资源等方式,为提高新能源消纳比例探索新路径。
蒋毅还表示,今年以来,全国最高用电负荷已经连续四次创历史新高,最高达到15.08亿千瓦,较去年极值提高5700万千瓦,相当于一个福建省的用电负荷。
地方政策及要闻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上海市贯彻落实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8月5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上海市贯彻落实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政策解读提出,2025年6月1日(不含)前全容量并网的存量项目,最高按年度电量总规模的100%纳入机制电量,年度电量总规模原则上按照该项目近3年上网电量均值确定;机制电价统一为0.4155元/千瓦时。
存量项目电量规模:2025年6月1日(不含)前全容量并网的存量项目,电量规模妥善衔接现行具有保障性质的相关政策。鼓励新能源项目通过设备更新改造升级等方式提升竞争力,主动参与市场竞争。
机制电价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不高于本市燃煤基准价。
执行期限按照现行相关政策保障期限确定。
增量项目电量规模:2025年6月1日(含)后全容量并网的增量项目,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根据国家下达本市的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超出消纳责任权重的,次年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可适当减少;未完成的,次年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可适当增加。
机制电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项目自愿参与竞价形成,对成本差异大的按技术类型分类组织。
初期,本市各类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项目原则上统一竞价。竞价时按报价从低到高确定入选项目,机制电价原则上按入选项目最高报价确定、不高于竞价上限。
执行期限,按照同类项目回收初始投资的平均期限确定,起始时间按项目申报的投产时间确定入选时已投产的项目按入选时间确定。
增量项目竞价上下限。竞价上限由市价格主管部门考虑合理成本收益、绿色价值、电力市场供需形势、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初期可考虑新能源项目成本调查结果、新能源EPC市场报价、避免无序竞争等因素设定竞价下限。
2025年6月1日前已核准的竞争性配置海上光伏项目,机制电价为燃煤基准价,深远海项目、高成本光伏项目机制电价另行明确。
河南能源监管办印发《河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细则》
8月1日,河南能源监管办印发《河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细则》。文件提到,市场初期,独立储能实际调节速率不得高于50兆瓦/分钟。独立储能申报调频容量范围为额定容量的10%~15%。调峰辅助服务交易卖方暂定为燃煤机组、新型储能等。实时调峰交易采用“阶梯式”报价方式和价格机制,采用负荷率分段式报价,负荷率小于30%时,报价区间在300元/MWh-377.9元/MWh之间。
新型储能调峰辅助服务补偿费用计算周期为15分钟,补偿电量为其计算周期内参与电网调峰的储存电量,市场初期,按照“日前报价、实时出清”交易机制,补偿价格按照我省燃煤机组第一档调峰辅助服务交易结算价格公平出清,储能调峰补偿费用=补偿电量×补偿价格。
配建储能项目,通过技术改造满足独立储能项目同等技术条件和安全标准,可转为独立储能项目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涉及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的新型储能,原则上暂不转为独立储能,暂不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
负荷响应率低于50%时,本时段响应无效,不予补偿;负荷响应率在50%~130%之间时,按实际调峰贡献量乘以出清价格进行补偿;负荷响应率高于130%时,高于130%部分不予补偿。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7月29日,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新版《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共 21 章,分别是:总则、市场成员、市场构成与价格、中长期市场运营、现货市场运营、日前市场交易组织、可靠性机组组合及发电计划、日内市场交易组织、实时市场交易组织、辅助服务市场运营、零售市场运营、计量、市场结算、市场力行为监管、信息披露、风险防控、市场干预、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争议处理、法律责任、附则。
优化现货市场运行机制。面对山东电网新能源高比例接入(新能源装机占比已超过煤电装机)及“多光少风”的结构特点,为进一步适应电力平衡的波动性波动性与不确定性,日内市场常态化开市,每日 0 点至 24点、8 点至 24 点、15 点至 24 点三个时段定时出清,根据日内最新新能源预测优化灵活性资源出力,进一步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作用。
加强省内市场与省间市场衔接,推动构建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调整省内现货市场组织流程,增加省内日前市场预出清环节,衔接省内新能源参与省间电力外送,支撑构建多层次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完善经营主体参与市场方式。明确海量分布式新能源参与市场机制。山东电网分布式新能源装机规模 5929 万千瓦(占比总装机 23.87%),装机规模全国第一,规则明确分布式新能源可选择以直接报量报价、虚拟电厂聚合或作为价格接受者三种方式参与现货市场,在分时计量条件不具备前,明确其 96 点曲线的计量拟合规则,以满足结算要求。
进一步完善虚拟电厂分类和参与市场方式。虚拟电厂根据聚合资源类型分为分布式发电类、分布式储能类、负荷类,同一聚合单元所聚合资源应在同一节点上(现阶段为 220kV 节点)。
进一步明确储能参与调频市场和电能量市场的衔接机制,拓展独立储能应用场景,推动其分时复用,提升其利用效率。
增加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注册、交易组织、结算等条款表述。
综合考虑电网事故备用需求,抽水蓄能按电站预留事故备用水位、按机组全量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
广东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征求《珠海市电化学储能安全监管办法》意见
7月29日,广东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征求《珠海市电化学储能安全监管办法》意见,《办法》适用于行政区内建设(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额定功率不低于100千瓦或能量不低于100千瓦时的电化学储能的运行和监督管理。据统计,珠海市2025年电化学储能新增装机总量预计将在235MWh以上,超过历史总额。
锂离子电池储能单元不应设置在地下、半地下、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或人员密集区。
到货抽检应当委托具备储能专业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抽检选样要满足批次和产品一致性抽样要求,抽检结果应当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安全性能技术要求。
电化学储能业主(项目法人)、运维单位每半年要组织开展一次电解液泄漏处置、电池热失控、火灾等演练,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电化学储能不得使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但取得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的除外。
此前珠海市缺乏专门针对电化学储能的安全管理政策,本办法为首次制定。与以往零散的相关规定相比,本办法全面整合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要求,形成了系统、完整的管理体系,填补了珠海市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空白,在规划选址、项目备案、设计施工、并网运行等方面作出了更明确、更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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