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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强化新型储能等技术的创新攻关和前瞻性布局 | 新能源和双碳政策简报(2月第4期)

2025-02-28

本期你会看到

  • 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 河北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河北南部电网电力市场基本规则(试运行V3.0版)》

国家政策

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2月27日)

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推动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实现新能源由保障性收购向市场化消纳转变。建立适应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广泛参与的市场机制。深化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实现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基本全覆盖。推动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推进省级市场标准化建设,制定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指引。

统筹新能源与重点产业优化布局,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在工业、交通、建筑、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积极支持零碳园区建设和光伏建筑一体化,更好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

加强能源数智化、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氢能、绿色液体燃料等领域标准供给,研究布局一批新兴领域标委会。

强化能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新型储能等技术特别是长时储能技术创新攻关和前瞻性布局。组织开展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评定,做好能源技术装备补短板工作。

培育发展壮大能源新产业新业态。深化新型储能等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等关键问题研究,加强新型储能试点项目跟踪。推进构网型技术、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和智能微电网、算电协同等新技术新模式试点。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能源领域的试点应用。

地方政策及要闻

河北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河北南部电网电力市场基本规则(试运行V3.0版)》(2月21日)

2月21日,河北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河北南部电网电力市场基本规则(试运行V3.0版)》,包括中长期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7项规则或实施细则。

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规定,独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初期采取“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交易,在满足电网安全运行和新能源优先消纳的条件下优先出清,并接受现货市场价格。

有偿辅助服务提供者主要为并网发电企业,鼓励独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提供辅助服务。提供调频辅助服务的独立储能设施不参与电能量市场出清。

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规定,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除满足“两个细则”要求外,参与调频市场的独立储能充电功率不应低于10兆瓦;参与调频市场的虚拟电厂可调节电力不应低于10兆瓦。

调频市场以调频辅助服务提供者的调频服务为交易标的,调频市场交易组织采用日前报价、统一出清的模式。

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需申报参与调频服务价格、调节速率、意愿时段、调频出力基值和出力上下限;独立储能还需申报荷电状态(SOC)基值和上下限范围。

调频里程补偿:调频服务提供者当天的调节性能指标>2时,按2取值。

费用分摊:市场运行初期,调频市场费用分摊对象主要为入市火电、燃气机组、风电、集中式光伏电站(不含扶贫)、新型经营主体。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促进绿色智能计算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月18日) 

2月1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促进绿色智能计算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鼓励算力设施运营机构参与省内电力交易,鼓励和支持绿色智能计算产业相关企业用电大户与大型新能源发电企业对接合作,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支持“绿色产业用绿电”“绿电优价支持绿色产业”。支持绿色智能计算产业相关企业、项目所在园区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和用户侧储能,充分挖掘利用新能源,降低其用电成本。支持省内算力基础设施因地制宜配置储能设施,提升电力自平衡能力,对配套建设储能规模在500千瓦时以上储能设施的,按不超过项目投资金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长株潭、郴州东江湖等省内重点算力集群(园区)实施绿色低碳智算化改造。

国际动态

印度新能源强制配储

近期,印度电力部面向所有相关的可再生能源实施机构及州级电力公司颁布一项规定,光伏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均需按照10%/2h配备储能系统。

该规定目的在于缓解光伏发电的间歇性问题,并在用电高峰时段提供电力支持。电力部进一步指出,各配电公司亦可考虑在屋顶光伏系统中引入2h储能系统。

印度电力部指出,电池成本下降可能会进一步降低太阳能发电弃光、且帮助节省高昂的夜间购电费用。

根据这一规定,印度政府预计至2030年将新增储能容量约14GW/28GWh。印度可再生能源招标在2024年激增,招标容量近70GW,分配了40GW。这些招标中近一半是光伏项目。根据这一新规定,未来招标内容中储能系统将与光伏项目一同落地。

据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印度现有储能总装机容量为4.86GW,其中抽水蓄能项目占4.75GW,新型储能项目占0.11GW。

近期有调研机构报告显示,印度的电池储能系统市场将大幅增长,预计到2032年将从目前的0.2GW增加到66GW。

印度的目标是到2047年实现能源独立,到2070年实现净零排放,而电池储能将在实现这些目标方面发挥关键作用。此前印度政府推出了相关激励措施,包括对电池进口免征100%关税、10年输送充电费用豁免以及针对先进电池储能生产相关的激励措施等等。

印度计划至2030年实现500GW的非化石燃料装机容量。为达成此目标,需显著提升光电等间歇性可再生能源的装机容量。然而,这些能源的波动性可能对电网稳定性构成挑战。在此背景下,储能电站对于保障电网稳定性、可靠性和能源的优化利用显得至关重要。

根据印度中央电力管理局发布的《国家电力规划》,预计到2031-2032年,印度将需要47.24GW/236.22GWh的电池储能和26.69 GW/175.18GWh的抽水蓄能,以平衡预计的364GW光伏和121GW风能发电容量的发电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