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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等八部门印发《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新能源和双碳政策简报(2月第3期)

2025-02-21

本期你会看到

  • 工信部等八部门印发《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南方能监局发布《南方区域新型储能并网运行及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
  • 甘肃打造全国新能源装备基地行动方案
  • 德国取消负电价补贴

国家政策及要闻

工信部等八部门印发《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月17日,工信部等八部门印发《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文件提出,着力科学有序扩大有效需求,顺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趋势,结合新能源消纳利用和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等因素,系统性确定新型储能需求,推动实现需求牵引供给、供给保障和创造需求的高效联动发展。引导各地区科学有序布局新型储能制造项目,依托研究机构开展行业运行监测预警,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推进电源和电网侧储能应用。积极鼓励探索火电合理配置新型储能,支持开展新型储能配合调峰、调频等多场景应用。推动新能源集成新型储能和智能化调控手段建设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针对沙漠、戈壁、荒漠等新能源富集且本地消纳能力较低的地区,支持新型储能支撑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消纳。加快推进共享储能,提升储能对电力系统的辅助服务能力。鼓励新型储能以独立储能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加快推动构网型储能应用,提升新型储能对电力系统稳定运行支持能力。

拓展用户侧储能多元应用。面向数据中心、智算中心、通信基站、工业园区、工商业企业、公路服务区等对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要求高和用电量大的用户,推动配置新型储能。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园区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积极推进新型储能技术产品在工业领域应用。鼓励城镇供热合理配置新型储能。依托“光储充换检”综合性充换电站建设,发挥新型储能在车网互动等新模式中的支撑作用。推动“光伏+储能”系统在城市照明、交通信号、农业农村、公共广播、“智慧车棚”等公共基础设施融合应用,鼓励构建微型离网储能系统。发展个性化、定制化家用储能产品。

聚焦技术创新,推动多元技术发展:《方案》强调面向中短时、长时电能存储等多时间尺度、多应用场景需求,加快新型储能本体技术多元化发展。一方面,加快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等成熟技术迭代升级,支持颠覆性技术创新,如在锂电池领域,加快长寿命高容量先进活性材料技术、高效补锂技术攻关,发展高附加值辅材产品,重点布局大容量高安全储能电池、高功率高能效电池、储能用固态电池、全气候长寿命电池等先进储能型锂电池产品,提升高端产品供给能力。

另一方面,推动超级电容器、铅碳电池、钠电池、液流电池等工程化和应用技术攻关,开展液流电池电堆、双极板、电解液、离子交换膜等关键材料技术攻关,提升液流电池能量效率、系统可靠性、全生命周期经济性。此外,发展压缩空气等长时储能技术,提升技术经济性和系统能量转换效率;适度超前布局氢储能等超长时储能技术,鼓励结合应用需求开发多类型混合储能技术,支持新体系电池、储热储冷等前瞻技术基础研究。

地方政策及要闻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5年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申报通知》(2月18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5年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申报通知》,电网侧新型储能优先在区域电力缺口较大、负荷峰谷差明显、电源就地支撑规模不足的点位布局。成都负荷中心新增项目重点布局在成都电网南部区域,其次布局在成都电网东部区域,紧邻成都的其他市梯次补充。德阳、绵阳、乐山、宜宾等电力负荷增长快、系统调节需求强的其他区域,因地制宜布局电网侧新型储能。

申请纳入2025年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清单的项目应已开展前期论证工作,明确技术路线,基本确定电网接入方案,初步落实项目土地、电力接入、调度需求等建设条件,承诺在2025年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清单印发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纳入项目清单的电化学储能项目须于项目清单印发起12个月内建成并网,其他类型的储能项目须于项目清单印发起18个月内建成并网。

项目应选用技术先进、成熟度高、安全性好的储能技术。项目建设方案、主要技术指标、关键设备选型应符合新型储能电站相关规定、标准、规范等。

南方能监局发布《南方区域新型储能并网运行及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2月14日)

2月14日,南方能监局发布《南方区域新型储能并网运行及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其中提到,鼓励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储能企业或其他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储能设施,促进新型储能为电力系统运行提供调频、调峰、调压、黑启动等辅助服务。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能源监管机构按各自职责细化监管措施,加强对独立储能调度运行监管,保障社会化资本投资的储能电站得到公平调度,具有同等权益和相当的利用率。

本次修改,将一次调频补偿分为小频差扰动和大频差扰动。独立储能电站一次调频投入率和月度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可以通过动作积分电量获得补偿。小频差扰动为独立储能电站一次调频月度补偿=超过理论动作积分电量70%的一次调频月度动作积分电量(兆瓦时)×0.5×R1(元/兆瓦时)。大频差扰动:独立储能电站一次调频月度补偿=超过理论动作积分电量70%的一次调频月度动作积分电量(兆瓦时)×10×R1(元/兆瓦时)。

一次调频补偿费用由发电侧并网主体和市场化电力用户按照分摊系数共同分摊,发电侧并网主体分摊系数为K1,电力用户分摊系数为(1-K1)。

地市级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电化学储能自容量达到5兆瓦/1小时之日起纳入该文件,其他新型储能(飞轮、压缩空气等)电站可参照执行。

独立储能电站应具备一次调频功能,其性能指标包括控制死区、调频限幅、响应时间、调节时间等,相关技术要求一次调频死区为±0.033~0.05Hz。一次调频有功功率调节量原则上不设置限幅,必要时限幅应不小于20%额定功率。一次调频调差率应设置为0.5%~3%。滞后时间应不大于1秒,调节时间应不大于4s。有功功率调节精度不超过额定出力的±1%。一次调频功能不得和AGC功能冲突。

广东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进一步推动新能源产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政策措施》(2月12日)

文件指出,通过“揭榜制”“赛马制”等组织方式,对标国际领先水平,以产业化为导向,围绕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开展攻关的企业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助。

围绕新能源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和转化应用需要,重点在风电、光伏、储能等领域布局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助。对于入库企业拟建设新能源领域的实验室和研发中心,经过市科技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评审),可通过政企共建方式给予支持,市财政出资比例不高于30%,最高出资5000万元。

支持新型储能发展:新型储能产业建设项目优先列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产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对符合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领域和条件的新型储能项目,支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新型储能企业、机构结合共性技术研发、资源要素共享、产品供需匹配组建创新联合体等形式的产业集群,强化融通协同发展,提升整体市场竞争能力。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2月12日)

文件支持的对象包括从事电化学储能、氢能、光储一体等新型储能产业研发、生产和服务的市场主体,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对于围绕电化学储能领域在光明区投资建设重大项目的企业,针对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芯模组、储能变流器、电池管理系统、系统集成等环节的重大项目,按实际投资的10%,给予最高5000万元资助或按不超过计划投资的30%、最高1亿元申请光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股权投资。

对于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新型储能企业,对企业上年度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年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及以下部分,按固定资产投资的15%,给予年度最高1000万元资助;超出1亿元部分,按固定资产投资的5%,给予年度最高3000万元资助

对于通过新建或改造产业空间建设“新型储能制造园区”的产权主体,建设符合实际生产需求的产业空间,对新建项目按相比通用标准厂房增加投资的50%或对改造项目按实际投资的50%,给予产权主体最高3000万元资助

对于打造新型储能电站项目的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按实际投资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对于打造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的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按实际投资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对于建设车网互动(V2G)示范项目的企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实际投资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相比去年8月发布的《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各项目的补贴力度基本没有变化。

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行动方案的通知》。(2月11日)

文件提出,结合系统供电保障和安全稳定运行需要,建设一批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重力储能等多种技术路线的新型储能电站,合理规划建设共享储能项目。在电网关键节点布局一批电网侧储能,探索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等用户侧储能设施建设模式。拓展新型储能在零碳园区、智能微电网等领域应用场景

此外,文件还在“专栏1国家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提出,推进电源侧新型储能建设,鼓励发电企业灵活配置新型储能。在电网关键节点布局一批电网侧储能,探索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等用户侧储能设施建设。以电化学储能为主导,开展压缩空气储能、重力储能项目、光热十项目等试点示范。

在“专栏4”提出优化电价形成机制,优化电价形成机制利用新能源边际发电成本低的优势,逐步拉大电力中长期交易峰、平、谷价差并实行动态调整,适时建立尖峰与深谷电价机制,用价格引导用户主动参与电网调峰,实现“移峰填谷”及促进新能源消纳

文件指出,到2025年底,新型储能装机超过600万千瓦。到2030年底,新型储能装机达到1000万千瓦。

国际动态

德国取消负电价补贴

近日,德国议会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案(EEG)修正案,正式宣布取消负电价补贴!该修正案将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储能或将迎来利好。

1.取消负电价时段的光伏并网补贴:

在负电价时段,光伏系统运营商将无法获得电力上网补贴。这一举措旨在减轻联邦可再生能源EEG账户的财政压力,并推动更高效的管理电网供给与消纳。

2.补贴期延长:

尽管负电价时段的补贴被取消,但补贴期会相应延长,以确保运营商不会因负电价期间的损失而产生盈利担忧。

3.光伏系统发电限制:

新安装的光伏系统(功率大于7kW)的发电量将受到限制,最大为系统最大功率的60%。

这些系统需要配备智能计量系统(iMSys),以便对电力进行管理和优化。

如果没有储能设备,这些系统的上网功率将受到限制。

4.补偿机制:

自愿参与的系统运营商可获得每千瓦时0.6欧分的补偿,以减轻政策调整带来的冲击。

5.储能系统的鼓励:

配备储能系统的光伏系统不受上网功率限制的影响,可以灵活调节发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