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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国家托举,回眸2024全年储能政策信号
2024年国家层面共出台 68条 储能相关政策
地方层面共出台政策586条
储能政策指向可分为8大类
包括储能补贴、 储能规划布局、新能源配储、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化相关政策、储能项目、充换电及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电力源网荷储及其他。
广东省储能相关政策最多
各地中广东省储能相关政策最多,浙江、河南等地次之。
2024年政策时间线
1月
《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深入监管储能调用不合理等问题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保供稳价作用,切实发挥需求侧参与系统调节作用,推动用户侧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进入电力市场。
2月
《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
调整了调峰、调频、备用辅助服务交易和价格机制、规范了辅助服务价格传导、强化了政策配套,成为影响储能参与辅助服务价格的关键政策。
3月
国家首次将“发展新型储能”纳入政府工作报告
4月
《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进一步丰富新型储能的市场化商业模式
对新型储能的功能定位、并网和调度运行规则进行了明确,为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5月
“十四五”规划将储能目标提升至40GW
国务院印发的《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中,将“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目标由之前的30GW提升至40GW以上。这一目标的提出,显示了国家对于储能行业的重视和未来发展的期待。
6月
《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强调了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多处提及新型储能及灵活资源的利用,对带动储能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有助于推动储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储能行业服务新能源发展的能力。
7月
新版《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7月1日施行
明确储能在电力市场中的地位,为储能企业提供了入市路径,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和技术标准的统一,有助推动储能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8月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强化宏观发展引导
重视新型主体涉网性能的提升,明确新型有源配网的建设方案、发力改善新能源配建储能利用率低的问题、推动调节需求的合理评估、促进储能新技术的应用。
9月
《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明确新型储能入市条件,让市场有据可依
《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的出台使得国内储能企业有据可依,提供了清晰的入市路径,加速储能行业的发展。
10月
风电领域开始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为储能的发展创造了新的空间
截至目前,已经有山西、安徽、云南、内蒙古、宁夏、陕西、河北、广东、山东、江西、河北等多个省份提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方案。
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出台
《能源法》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在储能方面,能源法指出:国家合理布局、积极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发挥各类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调节作用。
12月
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
2024年,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累计建成新型储能超过6000千瓦,新型储能技术创新不断涌现,调度运用持续增强。
政策关键词
补贴力度增强
各地纷纷出台补贴政策以支持储能产业发展。政策补贴类型丰富,包括资金补贴、电价补贴、土地、税收优惠,部分地区政策还鼓励引进储能领域人才。补贴支持的对象包括新型储能项目、储能技术研发及储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发展。经济发达地区,如上海、广东政策力度大,支持力度强,内蒙古、青海等能源资源丰富地区则重点支持产业发展,促进能源资源开发。
配储要求明确、时长提升
全国共有25个省(市、自治区)在政策文件中提出了2025年的新型储能装机目标,总规划目标达86.6GW。其中内蒙古最高,达14.5GW;青海6.7GW,山东、甘肃、山西、河南总装机目标均为6GW,宁夏5GW,河北4GW。
多数省份的配储比例在10%至30%之间,配置时长主要为2至4小时。部分没有规定具体标准的,会强调鼓励储能容量租赁。越来越多的地区明确“无储能不并网”、“无储能不得参与竞配”。
内蒙古、西藏、青海维持4小时的时长要求,甘肃河西地区(酒泉、嘉峪关、张掖、金昌、武威)将新型储能的配置时长从2小时提升至4小时。这些地区通过提升配储时长来保障新能源并网稳定性,促进新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针对分布式配置储能的需求也在逐步增多,显示出储能应用的多样化和灵活性
成本疏导
政策鼓励储能通过参与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获得收益。同时,多个省份开始探索建立独立储能容量电价补偿机制,以补偿储能固定成本。此外,成本分摊机制也被提上日程,通过将储能成本合理分摊给市场用户,减轻单一市场主体的负担。这些政策动向表明,储能政策正着力于通过市场和价格机制来疏导储能成本,促进储能行业的健康发展。
监管
储能的监管在强化和细化,特别是靠近大众的工商业储能,消防是重点内容。内蒙古、四川、浙江及福建四地区将功率 30MW 或者容量 30MW・h的电化学储能电站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江苏拟将额定功率为100MW以上的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2024年储能政策在国家与地方层面呈现多维推进态势。国家层面,多部委政策协同发力,推动标准建设指南筑牢产业规范根基,在推动工商业储能转型上予以指引。地方层面,各地积极响应,超500项政策涵盖多领域.这些政策全面促进储能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多元化发展。
从新型储能产业的宏观规划,到安全标准体系的构建与价格机制的完善,政府的政策引导显得尤为关键。虽则前路仍有挑战,但纵观去年,在各类政策托举及规范下,一个更加稳健、发展方向更明晰的储能市场正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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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托举,回眸2024全年储能政策信号
2024年国家层面共出台 68条 储能相关政策
地方层面共出台政策586条
储能政策指向可分为8大类
包括储能补贴、 储能规划布局、新能源配储、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化相关政策、储能项目、充换电及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电力源网荷储及其他。
广东省储能相关政策最多
各地中广东省储能相关政策最多,浙江、河南等地次之。
2024年政策时间线
1月
《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深入监管储能调用不合理等问题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保供稳价作用,切实发挥需求侧参与系统调节作用,推动用户侧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进入电力市场。
2月
《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
调整了调峰、调频、备用辅助服务交易和价格机制、规范了辅助服务价格传导、强化了政策配套,成为影响储能参与辅助服务价格的关键政策。
3月
国家首次将“发展新型储能”纳入政府工作报告
4月
《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进一步丰富新型储能的市场化商业模式
对新型储能的功能定位、并网和调度运行规则进行了明确,为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5月
“十四五”规划将储能目标提升至40GW
国务院印发的《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中,将“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目标由之前的30GW提升至40GW以上。这一目标的提出,显示了国家对于储能行业的重视和未来发展的期待。
6月
《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强调了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多处提及新型储能及灵活资源的利用,对带动储能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有助于推动储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储能行业服务新能源发展的能力。
7月
新版《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7月1日施行
明确储能在电力市场中的地位,为储能企业提供了入市路径,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和技术标准的统一,有助推动储能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8月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强化宏观发展引导
重视新型主体涉网性能的提升,明确新型有源配网的建设方案、发力改善新能源配建储能利用率低的问题、推动调节需求的合理评估、促进储能新技术的应用。
9月
《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明确新型储能入市条件,让市场有据可依
《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的出台使得国内储能企业有据可依,提供了清晰的入市路径,加速储能行业的发展。
10月
风电领域开始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为储能的发展创造了新的空间
截至目前,已经有山西、安徽、云南、内蒙古、宁夏、陕西、河北、广东、山东、江西、河北等多个省份提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方案。
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出台
《能源法》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在储能方面,能源法指出:国家合理布局、积极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发挥各类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调节作用。
12月
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
2024年,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累计建成新型储能超过6000千瓦,新型储能技术创新不断涌现,调度运用持续增强。
政策关键词
补贴力度增强
各地纷纷出台补贴政策以支持储能产业发展。政策补贴类型丰富,包括资金补贴、电价补贴、土地、税收优惠,部分地区政策还鼓励引进储能领域人才。补贴支持的对象包括新型储能项目、储能技术研发及储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发展。经济发达地区,如上海、广东政策力度大,支持力度强,内蒙古、青海等能源资源丰富地区则重点支持产业发展,促进能源资源开发。
配储要求明确、时长提升
全国共有25个省(市、自治区)在政策文件中提出了2025年的新型储能装机目标,总规划目标达86.6GW。其中内蒙古最高,达14.5GW;青海6.7GW,山东、甘肃、山西、河南总装机目标均为6GW,宁夏5GW,河北4GW。
多数省份的配储比例在10%至30%之间,配置时长主要为2至4小时。部分没有规定具体标准的,会强调鼓励储能容量租赁。越来越多的地区明确“无储能不并网”、“无储能不得参与竞配”。
内蒙古、西藏、青海维持4小时的时长要求,甘肃河西地区(酒泉、嘉峪关、张掖、金昌、武威)将新型储能的配置时长从2小时提升至4小时。这些地区通过提升配储时长来保障新能源并网稳定性,促进新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针对分布式配置储能的需求也在逐步增多,显示出储能应用的多样化和灵活性
成本疏导
政策鼓励储能通过参与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获得收益。同时,多个省份开始探索建立独立储能容量电价补偿机制,以补偿储能固定成本。此外,成本分摊机制也被提上日程,通过将储能成本合理分摊给市场用户,减轻单一市场主体的负担。这些政策动向表明,储能政策正着力于通过市场和价格机制来疏导储能成本,促进储能行业的健康发展。
监管
储能的监管在强化和细化,特别是靠近大众的工商业储能,消防是重点内容。内蒙古、四川、浙江及福建四地区将功率 30MW 或者容量 30MW・h的电化学储能电站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江苏拟将额定功率为100MW以上的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2024年储能政策在国家与地方层面呈现多维推进态势。国家层面,多部委政策协同发力,推动标准建设指南筑牢产业规范根基,在推动工商业储能转型上予以指引。地方层面,各地积极响应,超500项政策涵盖多领域.这些政策全面促进储能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多元化发展。
从新型储能产业的宏观规划,到安全标准体系的构建与价格机制的完善,政府的政策引导显得尤为关键。虽则前路仍有挑战,但纵观去年,在各类政策托举及规范下,一个更加稳健、发展方向更明晰的储能市场正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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