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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W以上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 新能源和双碳政策简报(1月第1期)

2025-01-03

本期你会看到

  • 国家能源局批准《电池储能系统储能协调控制器技术规范》等276项能源行业标准
  • 山东省新能源产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快高能量密度长寿命的液流电池、固态电池等研制
  • 江苏 :100MW以上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国家政策及要闻

国家能源局批准《电池储能系统储能协调控制器技术规范》等276项能源行业标准

1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公告2024年第4号。国家能源局批准《电池储能系统储能协调控制器技术规范》等276项能源行业标准、《Code for Design of Hydroenergy for Tidal Power Stations》等37项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核电厂建设工程核岛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能源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

地方政策及要闻

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北京市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12月30日)

12月30日,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北京市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支持氢能、储能、能源互联与供需互动、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负碳与碳转化等重点领域开展技术研发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和推进机动车“油换电”,持续推进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等公共交通领域绿色发展,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逐步完善城市公路充换电和加氢网络。

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共享储能发展的通知》(12月30日)

12月30日,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共享储能发展的通知》。文件明确:2025年继续实行“新能源+储能”机制,集中式风电和光伏按不低于装机容量10%/2小时配置储能容量。以磷酸铁锂为主的储能项目按其装机规模的1.8倍提供租赁服务,全钒液流为主的储能项目按其装机规模的3倍提供租赁服务。

集中式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当月未足额成交租赁容量部分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参考价格上浮30%收取调节费用,新型共享储能当月未成交部分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参考价格下浮30%获得调节费用。

对新型共享储能项目按照低谷充电高峰放电的方式给予优先调度支持,每年等效充放电调度次数原则上不低于260次,云南电网公司要积极支持新型独立储能项目按照“两充两放”运行调度。

江苏消防公布《江苏省锂电池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电化学储能单位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的界定标准(征求意见稿)》(12月25日)

12月25日,江苏消防公布《江苏省锂电池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电化学储能单位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的界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拟将额定功率为100MW以上的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据悉,此前已有31省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仅有部分省份将储能电站纳入,不过容量规模普遍设置为30MW以上。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12月24日)

12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提到,电网企业应在各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指导下,推进本地区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制定负荷资源接入年度目标,逐步实现10千伏(6千伏)及以上高压用户、客户侧储能、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电桩等新型主体接入全覆盖。支持用户侧储能安全发展,加强计量管理,实现应采尽采。

  • 电网企业:常态开展虚拟电厂、传统工业负荷、低压分布式光伏、空调负荷、电动汽车、用户侧储能等各类资源监测管理。
  • 电力用户:拥有储能的用户,应积极配合电网企业安装充放电独立计量监测装置,开展储能监测分析。
  • 当出现区内历史最大负荷5%以下的电力缺口、电力系统备用容量不足或局部负荷过载时,自治区电力负荷管理中心报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同意后直接组织开展需求响应。
  • 根据我区电力系统最高负荷等情况,适时建立尖峰电价(深谷电价)机制。研究需求响应、可中断负荷补偿机制。地方可按规定结合实际安排资金支持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关工作。鼓励将电力需求侧管理纳入绿色金融、碳金融等的支持范畴。
  • 进一步加强需求响应、电能替代、节约用电、绿色用电、智能用电、有序用电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推广。重点推进新型储能、虚拟电厂、车网互动、微电网等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 按照电力或电量缺口占当期最大用电需求比例的不同,预警信号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严重(红色、20%以上);Ⅱ级:严重(橙色、10%以上—不满20%);Ⅲ级:较重(黄色、5%以上—不满10%);Ⅳ级:一般(蓝色、不满5%)。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等11部门共同印发《山东省新能源产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25—2027年)》(12月19日)

近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等11部门共同印发《山东省新能源产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25—2027年)》。

加快高能量密度长寿命的液流电池、固态电池等研制。推动压缩空气、重力等储能技术和装备研发,加快熔盐储热等多元化储能技术发展。开展储能测试装备、高低压储能变流器、储能电站能量管理系统等研发与集成应用。到2027年,实现新型固态电池研发突破,液流等电池大规模应用,压缩空气等储能能量密度显著提升,储能产业竞争力全国领先。

研发新型储能耦合火电机组系统集成技术,提升火电机组运行灵活性。开展“云储能”建设试点,有序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建设。

国际动态

2024年欧洲光伏装机数据

欧洲太阳能协会Solar Power Europe的最新报告《EU Market Outlook for Solar Power 2024-2028》发布
在2024年欧洲市场安装了65.5GW的光伏,创下连续第八年打破年度新增装机纪录,但经过几年的强劲增长后,在2024年遭遇了显著的装机增速放缓。2023年度增长率高达53%,而2024年仅为4%,相较去年,光伏装机增长几乎放缓了92%。荷兰继续保持在欧盟2024年人均光伏装机容量最高的国家,现在有3个欧盟国家的人均光伏装机容量超过1kW。经历了2022年和2023年能源危机推动的强劲增长后,2024年户用屋顶光伏市场迎来明显放缓。2024年,户用光伏装机大幅下降,减少了近5GW,降至12.8GW。德国、奥地利、意大利、波兰、荷兰、比利时、瑞典、西班牙和匈牙利等欧洲主要市场的户用屋顶光伏需求均出现了显著下滑。户用屋顶光伏在欧洲市场的份额从2023年的28%降至20%。与此相比,工商业屋顶光伏市场略有增长,其装机占比从2023年的36%上升至38%。不过,大型光伏地面电站是2024年市场的最大亮点,装机比例达到42%,较2023年的36%有所提升,创下过去五年的最佳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