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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和双碳政策简报(8月第1期)

2025-08-01

本期你会看到

  • 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国新型储能发展报告(2025)》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公开征求2025年能源领域拟立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意见的通知
  •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自治区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 陕西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陕西电网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 辽宁发改委发布《辽宁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

国家政策及要闻

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国新型储能发展报告(2025)》

7月31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上半年全国能源形势、上半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介绍迎峰度夏电力供需总体情况,发布《中国新型储能发展报告(2025)》。

截至2024年底,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7376万千瓦/1.68亿千瓦时,装机规模已占全球总装机比例超过40%。

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实现新突破。可再生能源继续保持新增装机的主体地位,接近全国总装机的六成。

今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2.68亿千瓦,同比增长99.3%,约占新增装机的91.5%。其中,水电新增393万千瓦,风电新增5139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2.12亿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71万千瓦。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21.59亿千瓦,同比增长30.6%,约占我国总装机的59.2%,其中,水电装机4.4亿千瓦,风电装机5.73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11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7亿千瓦。

2025年上半年,全国新增水电并网容量393万千瓦,其中常规水电110万千瓦,抽水蓄能283万千瓦。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水电累计装机容量达4.4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3.79亿千瓦,抽水蓄能6129万千瓦。

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边广琦介绍介绍《中国新型储能发展报告(2025)》基本情况时表示,近年来,我国新型储能快速发展,在新型电力系统中作用日益凸显,有力促进新能源开发消纳,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为加强行业发展引导,服务“双碳”战略实施,国家能源局于近期组织编制《中国新型储能发展报告(2025)》。

《报告》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从政策体系、装机规模、应用场景、技术创新、产业发展、标准体系等方面,系统总结2024年国内外新型储能发展情况。二是从科学谋划发展、健全市场机制、加大技术攻关、促进作用发挥和巩固产业优势等方面提出2025年新型储能行业发展展望。三是系统梳理2021-2024年新型储能主要政策、技术创新和示范工程等大事记情况。

总体来看,“十四五”以来,我国新型储能发展政策的“四梁八柱”初步构建,新型储能产业稳步发展。截至2024年底,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7376万千瓦/1.68亿千瓦时,装机规模已占全球总装机比例超过40%。新型储能技术路线“百花齐放”,涵盖全球工程应用的主要技术路线,调度运用水平稳步提高,有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一是我国新型储能发展的政策体系持续完善。陆续出台《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多项政策文件,健全电力市场机制,引导科学发展。

二是新型储能应用效果逐步显现。2024年全年新型储能调用情况相较2023年大幅提升,浙江、江苏、重庆、新疆等多省(区)年均等效利用小时数达到1000小时以上,成为促进新能源开发消纳的重要手段。迎峰度夏期间,新型储能充分发挥“超级充电宝”功效,为顶峰时段电力保供贡献了关键力量。

三是技术创新实践迈出坚实步伐。2024年国家能源局发布56个新型储能试点项目,涵盖十余种技术路线,多个试点项目为国内首次工程应用,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有力促进新型储能关键技术和装备实现突破。与此同时,12个新型储能项目入选为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依托工程,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落地转化提供了应用场景。

四是标准体系持续健全。2024年超过20项电化学储能标准发布实施,多项标准立项,覆盖规划设计、接入电网、运行控制、检修试验、后评价等多个环节,我国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局开篇之年,更是新型储能技术创新不断突破、管理体系逐渐完善、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国家能源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扎实开展“十五五”新型储能实施方案研究编制,做好新型储能技术创新攻关和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统筹工作,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公开征求2025年能源领域拟立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意见的通知

7月24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公开征求2025年能源领域拟立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意见的通知。

2025年能源领域拟立项行业标准制定计划中,与储能相关的共有37个,完成年限皆为2027年。

2025年能源领域拟立项行业标准修订计划中,与储能相关的共有5个,完成年限皆为2027年。

其中,电化学储能电站接入电网设计规范由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起草,适用于通过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电化学储能电站接入电网设计。本文件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基本规定、接入系统条件、一次系统设计和二次系统设计。

2025年能源领域拟立项行业标准外文版翻译计划中,储能相关的Code for design of compressed air energy storage station,中文名称压缩空气储能电站设计规范,项目编号DL/T 5895-2025,由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该标准适用于单台发电机组容量为10MW及以上非补燃式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工程的设计。规定了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电力系统要求、站址选择、总体规划及总平面布置、主机系统及设备、储换热系统及设备、主厂房区域布置、储气系统、辅助工艺系统及设备、电气设备及系统、仪表与控制、信息系统、建筑与结构、消防等。

地方政策及要闻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自治区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7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自治区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进行中)。

存量项目:

范围: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的新能源项目

分布式(分散式)项目上网电量全部纳入机制电量,集中式光伏、风电项目上网电量中纳入机制电量的比例各为10%。机制电价为宁夏燃煤发电基准价(0.2595元/千瓦时)。

执行期限:按照项目达到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与项目投产满20年较早者确定。执行固定电价的新能源项目,按照原核定电价执行。

增量项目:

范围: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能源项目

初期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与现有新能源价格非市场化比例适当衔接,暂按照全区增量新能源项目年度预测上网电量的10%确定。

竞价上限暂设为0.2595元/千瓦时,下限为0.18元/千瓦时

执行期限:10年

方案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


陕西西安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新型储能电站开发建设的通知》7月28日,陕西西安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新型储能电站开发建设的通知》。其中提出,新型储能电站项目规划布局指引应按照需求导向、适度超前、安全高效的原则,做好各类储能电站的建设规模和站址布局建议。

新增的储能电站项目必须符合《新型储能电站项目规划布局指引》的要求,便于项目顺利并网及充分调度运用,避免因接入或选址不当造成调用次数和调用容量不足影响项目预期收益。真正使储能电站在电力系统运行中发挥调峰、调频、备用、黑启动、惯量响应等多种功能。要统筹区域电网安全、电源结构和系统调节能力,科学评估储能配置需求,项目选址、功率容量设计要与区域负荷特性电网接入条件以及调峰调频等需求相适应,与各类调节性电源相协调,避免系统功能重复。项目可布局在新能源项目富集区域促进新能源开发和消纳;负荷水平高且调峰需求旺盛(峰谷差率大)的区域,对区域电网发挥“削峰填谷、平滑负荷”的作用;关键电网节点、输变电扩容升级困难和极端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提供系统备用,提升系统安全。

按照《西安市电力安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规划建设方案(2025-2027年)》要求,到2027年前,全市需谋划20个储能项目,并确保2025年实质性启动3个储能项目。各项目在取得备案证后6个月内要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取得可研评审意见、签订投资框架协议,1年内完善各类手续办理并开工建设。各区县、西咸新区和开发区能源主管部门和备案机关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于电源侧、电网侧及额定功率大于5MW的用户侧储能电站项目,在未取得市发改委纳归意见及电网咨询意见回复之前暂停备案证的办理。

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7月22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文件提到,对于暂无可开放容量地区,依托存量负荷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自愿通过加装适当规模的储能设施满足相关要求时并网接入;依托新增负荷建设的全部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受可接入容量限制。
 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光储充一体化、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等方式提升就地消纳能力。

鉴于负荷特性存在明显差异,安徽省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暂不作要求,鼓励通过光储协同、柔性负荷调度等方式提高自发自用比例。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也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安徽省电力现货市场,当用户负荷发生较大变化时,可向省能源局申请调整为集中式光伏电站。

陕西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陕西电网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7月21日,陕西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陕西电网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包括煤电机组容量电费、抽水蓄能容量电费、辅助服务费用等)等不参与浮动。

值得注意的是,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这次正式发布的版本午间1h低谷时段移到了早间。

高峰时段为16:00-23:00,低谷时段为0:00-6:00、11:00-14:00,平段为6:00-11:00、14:00-16:00、23:00-24:00。迎峰度夏(冬)期间实施尖峰电价,夏季7月、8月尖峰时段为每日19:00-21:00。冬季1月、12月尖峰时段为每日18:00-20:00。

辽宁发改委发布《辽宁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

近日,辽宁发改委发布《辽宁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文件提出:现阶段,采用固定容量电价补偿方式,对煤电、电网侧新型储能提供的系统容量按贡献予以补偿。积极探索以容量供需为基础的容量价格机制,建立容量市场,对能提供容量的各类电源及需求侧资源都可通过参与容量市场获得容量电费,实现容量市场参与主体的多元化。

此外文件还提出适当放宽现货市场限价。现货市场申报价格上限确定为1.1元/千瓦时,出清价格上限为1.5元/千瓦时,申报价格、出清价格下限均为-0.1元/千瓦时,后续结合电力市场建设情况动态调整。存量项目:机制电价为0.3749元/千瓦时,执行期限按各项目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对应月份与投产满20年对应月份较早者确定。

增量项目:自愿参与竞价,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机制电量、机制电价。竞价上限最高不高于燃煤基准价0.3749元/千瓦时。2025年竞价上下限分别为0.33元/千瓦时、0.18元/千瓦时,以后每年适时调整,分类组织竞价时,每类项目的竞价上下限相同。

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也可接受市场价格。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直接或聚合后参与市场。